內部稽核組織及運作

內部稽核組織

本公司稽核室為ㄧ獨立單位,直接隸屬董事會,稽核室配置稽核主管及專任稽核人員,除於例行性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報告每季稽核作業執行情形外,並得每月或不定期向本公司獨立董事及董事長報告。

內部稽核運作

1.本公司依據證期局頒布之「公開發行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訂定本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內部稽核實施細則」及「內部控制制度自行檢查作業程序」並執行之。

2.稽核工作主要係依據董事會通過之年度稽核計畫執行,並另視需要執行專案稽核,上述內部稽核作業完成後,編制稽核報告呈董事長核閱。

3.執行內部稽核作業時,若發現可能的內控缺失或異常事項,即由稽核人員協調各單位研擬改善辦法,並定期跟催改善情形。

4.稽核報告及缺失改善情形除定期呈董事長及各審計委員核閱外,並另於董事會中報告。

5.稽核室每年督促公司各單位及子公司執行內部控制自行檢查作業,並覆核自行評估報告,以建立公司自我監督機制。

6.稽核室依各單位內部控制自行評估作業之執行結果,併同所發現之內部控制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提供予董事會及總經理做為評估整體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及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之依據。